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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事务办公室2024年度第十二期政治学习

    发布日期:2024-06-07    浏览次数:

    6月7日,法律事务办公室组织全体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五十条关于第五章 其他规定中,担任职级、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受到处分的处理,经济损失的计算,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的处理,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的宣布和受处分者档案的处理以及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处理,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处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认真研读。

    为更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今天我办还对《法律事务办公室廉洁自律管理办法》进行了学习,强调法务工作人员应当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结合自身岗位的工作职责,筑牢廉洁防线。在学习中,要坚持不断的自我革命,思考如何在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党的纪律要求,如何在处理问题时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诱惑,始终坚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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